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及补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9]4号
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8年6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取消“清考”。同时,要求全体本专科在校生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对于补考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应积极参加各学期重修学习以取得相应课程成绩及学分。
现就本学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及补修(以下统称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本单位重修报名、学习安排、考核安排等工作。
二、可报名的学生和课程
1. 重修报名条件
(1)本学期已办理完报到注册手续;
(2)各学年尚未合格的必修课程,且这些课程在本学期已经开设。开设是指课程按计划正常开设或单独组班学习,本学期单独组班学习的课程有高等数学I1,高等数学II,高等数学III,高等数学IV,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接受报名。
2. 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延长学习期限等学籍异动情况需要补修或重修有关课程的,若学院本学期开设了层次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则可报名申请补修或重修。补修报名与重修报名流程相同。
3. 对于在低年级未通过的课程,应尽早重修,以免影响毕业。
4. 2019届毕业班学生注意: 不参加本次重修。2019届毕业生不再组织“清考”,对于尚未合格的课程,本学期参加专门组织的最后一次重修(具体见《关于2019届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次重修安排的通知》),错过报名时间和学习考核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重修的方式
1. 学习方式分为“单独组班学习”、“跟班学习”和“辅导学习”。
(1)单独组班学习:高等数学I1,高等数学II,高等数学III,高等数学IV,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单独编班进行教学。实际授课学时不少于该课程计划学时的50%,上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末。
(2)跟班学习:即重修学生随开设该课程的班级进行学习并参加统一课程考核。学生原则上应该跟班听课,如听课时间发生冲突,可申请免听。免听手续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免听申请表》中的要求办理。申请免听者重修费用不予减免。
(3)辅导学习:因教学计划调整学院不再开设的课程,由原课程归属系(部)安排任课教师指导学生自修。任课教师指导学生自修时必须提出明确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检查措施督促落实(包括布置作业和定时批改,查阅自学笔记等)。学期结束时,由课程归属系(部)检查学生自学情况,审查考核资格,并组织考核。(需要参加辅导学习的学生可以到所在系查询具体报名流程。)
2. 重修课程的考核
(1)重修课程只有一次考核机会,不组织补考。跟班重修的课程考核原则上随重修班级课程考核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
(2)当重修课程考核时间与正常修读课程考核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参加正常修读课程考核,并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参加缓考课程的补考)。
四、报名方式和流程
1. 报名时间:重修及补修报名时间安排在第3-4周,3月11日-3月17日在网上进行重修报名,
3月20日-3月24日交纳重修费(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逾期不予办理。(学生由于技术故障无法通过微信缴费的,请学生本人在此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到财资处找王恬老师咨询解决)。
2. 网上报名流程
五、注意事项
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延误重修或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