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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民主彰显 —记乐山市市中区第十二选区选举大会


920日上午900,乐山市市中区第十二选区选举大会在学院大足球场举行,学院的12000多名师生参加了选举大会。此次乐山市市中区第十二区人大代表选举的候选人是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谭经伟书记、学院人事处处长丁皓处长。

在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吴应桥书记的主持下,选举大会秉着遵循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的“三公”原则举行此次选举,对于大多的学生来说,都是少有的能亲身参与民主政治的机会。并且对于大二的学生来说,此次选举大会更是既新奇又庄重的,因为他们大多都是第一次行使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选举权。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代表选举理论与本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出来的新型民主政治制度,对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意义极为重大。选举权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同时也是我们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在正式填选票的时候,老师和同学们都是很慎重地投下自己宝贵的一票。因为各级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起到了连接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也是使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符合人民利益的可靠保证。所以,无论是行使选举权还是被选举权,我们都应慎重。

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中国公民行使选举权就是社会民主和谐的极大体现,同时有效地行使选举权更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经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