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系班主任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院系党政的各项决定,组织和指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形势政策学习,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和专题教育。

   全面负责班级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院系统一安排,结合形势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并坚持理想信念、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纪律法规等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社团等集体活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认真做好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贯彻《学生手册》,指导学生自我规划大学生涯设计,并常抓班级学风、校风,不断加强班级建设,大一、大二班主任应该做好早自习的管理工作;做好班团学生干部的选拔及军训、贫困生建档等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等工作;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应参与调查了解,并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重点做好班级专项治理工作。

   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好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并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就寝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防范,解决学生的突出问题,完成本班级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到场处理并及时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定期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并根据需要,及时将特殊学生群体的状况与家长联系和沟通,争取家长对学院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协助院系团组织选拔学生干部,指导和帮助班、团支委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指导学生制定适合本班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班级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结友爱、艰苦朴素、勤奋好学、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引导学生创建良好的班风。

   配合教务部门做好教学检查工作,掌握学生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组织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掌握班级学习与考试情况,引导学生创建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做好学生课程选修、课外阅读和报考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准时参加学院和系学工办召开的紧急会议及各项查夜、查早、巡查等院系安排工作,无假不到者算旷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工办指定工作。

   班级具体事务

一、学生请假

所有请假手续须先经过班主任审批,具体请假程序请详见管理系学生请假程序》。

二、周末返校表

每周一各专业学习委员清查本班学生返校情况,并如实填写周末返校表,由班主任确认返校情况后在周末返校表上签字,于每周一下午16:00之前将周末返校表交于学工办103。若本班有学生请假,班主任须作好请假学生详细记录(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是否销假等等),并向学工办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若本班有未假不到者,班主任须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联系,询问详细情况,作好详细记录,并向学工办反馈相关信息。

三、法定节假日之后的返校情况

国家法定长假之后开课的前一天晚上,班主任必须组织学生召开班会,及时清点返校人数,记录返校情况(具体操作方式与“周末返校表”中的处理方式相同),并在次日(长假后第一天开课)上午9:00之前将返校情况报到学工办103。

四、班主任例会

班主任必须参加每两周一次由学工办组织的班主任例会,若因事在系领导处请假的班主任须在例会前告知学工办分管辅导员。例会时,各班主任须按时签到;例会后,未到会的班主任须在例会第二天之内到学工办103记录例会内容。

、学风检查

严格按照上学期学工办文件“管理系学工办关于处理学生旷课的流程”执行。

、班会

    大一上期必须每周组织一次班会,之后每两周必须组织一次班会,每次班会后一周内向学工办分管辅导员上交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图片资料,作为班级资料留存。

、学费催缴

    每学年开学一周内负责统计出本专业欠费学生名单以及出具欠费原因的书面说明并上交学工办分管辅导员

、学生医疗保险

    具体负责向学生宣传、推广学生医疗保险,对参加医疗保险学生的信息进行、存档,并上交学工办分管辅导员

、学生学籍异动

本专业学生因降级或退学等原因出现学籍变动时,及时通知以书面形式告知学工办分管辅导员以便于全系学生档案信息的管理。

十、突发紧急事件

若系内发生紧急情况,请严格按照《管理系突发紧急情况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学生谈话

1、谈话对象为班级特殊群体(含家庭特殊困难,心理障碍,适应能力弱,心理素质差、生理缺陷,交际自闭型网络痴迷型,学习障碍型,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型

2、谈话要求做到“三有”有谈话,有记录,有效果。

3、谈话方式主动谈话型(主要针对特殊群体)规定谈话型(①、凡学生第一次旷课有谈话;②、学生继续旷课6-8节第2次谈话,并让学生做好书面保证,旷课40节以上上报工办谈话。学生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系规及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纪后谈话)。

   完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

 

 

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